close

柯文哲醫師因移植愛滋器官案遭監察院以廢弛職務為由懲處彈劾。以一位小市民而言,醫療是非常專業,因此這移植案錯在那裡,誰該負責,也只能以常理來論斷。時隔一年許多事情漸趨明朗,只剩下錯誤發生在那個環節,還有誰應為該錯誤負責?

錯誤發生在通報此一環節已無爭議,爭議的是通報端錯誤,還是接收端錯誤?現在兩端是各執一辭,雖然柯醫師說有人證證明是通報端錯誤,但因無錄音恐終將成為羅生門。監委因找不出犯錯的人,而將箭頭指向制度有缺失,所以移植小組召集柯醫師要為此次犯錯負責,這合理嗎?

此移植系統執行過5000次未曾發生失誤,雖無標準作業程序文件,可說是一個非常成熟的系統,但成熟的系系統未必是完美無缺的系統,5000次之後這個系統潛藏的危險終於暴露出來,照一般做事的方式就是要把發生錯誤的地方加以更正或補強以免同樣的錯誤再度發生,但監察院卻捨此不察就作出彈劾懲處,是否過當令人存疑。

誠如馬總統於海軍張鳳強艦隊長演訓越界案所做的指示「將才培養不易,懲處應依比例原則」,同理,「優秀醫生培養不易,懲處亦應依比例原則」。

人類文明是在不斷犯錯、改進而得以進步。如果台灣是一個不容許犯錯﹝並不是犯罪或反道德﹞的社會,那台灣終將成為一個僵化而沒有創意的孤島。

我是淺藍,柯醫師是墨綠,雖然政治理念不同,但從未削減我對他的崇敬。柯醫師此刻心中自然憤慨難平。懇切希望柯醫師能盡速將情緒沉澱下來,秉持濟世醫人職志繼續服務這個社會,雖然台灣並不是一個完美的社會,但還是存有某些社會正義,終將還柯醫師ㄧ個公道。如果不幸連這公道也討不回來,那只好如柯醫師所說;來去新加坡了。

2012,9,2       洗腎11年3個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陳 賢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