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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落士林外双溪的東吳法商學院新生報到時,還未設立東吳大學,僅有一個學院.
學院後有一座山,前有一條小溪.溪旁有一塊南北向的平地作為操場及籃球場,
另有幾棟建築物,依山勢逐高而建.是一個依山傍水的格局
建築群分別為 : 1. 教學大樓一棟.除教室外,有各系及教職員辦公室,校長室.教室各系共用.
2. 男女宿舍各一棟.
3. 禮堂一棟(地下室為餐廳)
4. 在建築群右側,有一條通往山上的小路,路上右側有一間小屋是體育室,
上去一點的左側有一間衛生室
規模之小,和我心裡想像落差頗大,很是失望.真想掉頭回去算了.
但一想這樣回去父母一定很傷心,而且我已有點厭倦考試,最後決定留下來.
我沒住宿舍,而住一間專們出租給東吳學生的民房,設備簡陋,一人一房,內有竹床,竹桌,竹椅各一張.
在那裡住了兩年.民房在現在故宮正對面,那時故宮剛開始動工.
食的方面,早午餐大多在學校吃,晚餐則在一家老竽仔開的餐館包飯,大約4坪大.一葷一菜,很是簡單.
50年代初期,台灣社會生活,物質匱乏,文明水平低,一般民眾生活困苦.
一年級的課程,跟高中差不多,僅增加三門課,法學緒論,理則學(Logical)和英美法導論.
另外一個特色,是國文全部是文言文,考試和作文要用文言文,如果用白話文則打八折計分.
東吳法律系,是以英美法為主.非常注重英文,我基礎不好,在二年級時嘗足了苦頭.
法一平安過去了.
到法二,不論是英美法或大陸法課程都加重許多.
印象最深的是有一門課----英美契約法(Contract).教授為呂光,是法律系主任.
他聲音洪量,綽號 "雷公''.是一位國際知名的英美法學者.英文名叫Andrew Lee),眾皆尊稱Dr. Lee .
法一時我們共有72位同學,人數太多故分A,B兩班.一班36人.我在B班.
因轉學,轉系,重考,等因素.法二時全班僅剩不到50人.故編成一班上課.
呂光教學嚴厲,每年都當掉不少學生.
在上第一節契約法時,我準時到教室,卻見教室已坐滿,還有7,8人坐在走廊.
原來被當的人太多了.我心中一涼,知到這一下不好過了.
試了去上幾次課,結果有一次被老師用英語問到,我答覆時也要用英語.結結巴巴答完後,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他就再問WHY,答案是否定,他又問WHY NOT,我英語說的很差,
被問得愣在那裡,全班同學都等我回答,窘得臉都紅了.後來老師也瞭解,就教我坐下....
經此一教訓,我下定決心再加強英文能力. 還好往後三年,雖不是進步很多,至少較不怕說出口了.
那一學期,我就沒再去上課.結果學年末因缺課超過二分之一,被罰不得參加期末考.
所以這一門就鐵當了.
大學一年級到四年級,是我一生最頹廢的時期.行事風格都隨己意,以各種理由自找藉口,不去上課.
到了第五年(東吳法律是五年制),才警覺.因此痛下決心要好好讀書.
倒不是只想要拼畢業,真的是想要多充實自己.除課本外,也讀很多課外書.
法五,修美國商業法,遇到了一位好老師,他是裕隆汽車副總,每週六上兩小時課,中間不休息.
他教學生如何讀英美法,很可笑吧!到了五年級才知道如何讀英美法.
雖然在法一曾念過英美法導論,但也只討論到英美法導論的歷史,沿革.
經過他的教導,也激起我對念英美法的興趣.班上只有六人選修,故每節課的討論都會被問到,
也必須回答問題. 說英語的膽子被訓練出來了,真是受益良多.對日後幫助很大.
法五,其他同學多只修六個學分,我卻要修十六個.但經過努力,終於畢業了.
這五年給我一個很大的啟悟,事情變好變壞,全在一念之間.這就是頓悟!
因此要常抽出時間,靜下來思考,決對會悟出一些道理,解決困惑 .對自己有很大幫助.
另外,前四年的生活過的非常靡爛,不值一提.感情生活也是一片空白,乏善可陳.
大學求學過程,就此打住.其他八卦,花絮.想到時,另外在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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